預售屋太多不平等條約,合約要清楚否則驗屋時才發現有問題

建商擺爛!!

屋主就不應該簽複驗單,

而在驗屋過程中,

很常出現一些讓人傻眼的狀況。


最讓人傻眼的事情是,

很多民眾對於自己預售屋合約都沒那麼了解,

而且和同下來也沒看完就簽下去,

等到發現這合約有問題就來不及。


真的是不平等條約都出來了,

就連知名的建商在驗收條款中也曾加不少調整,

真不知道是在對付驗屋的人還是對付我們?



規定禁止陽台、浴室做淹水、洩水坡度測試、

不得以水管沖水等方式測試窗戶抗風壓強度、

或者指磁磚空心算正常現象等,皆不符合常理。



其中針對常見磁磚問題,

驗屋公司特別解釋,磁磚會有空心,

主要是牆面瓷磚鋪貼不當或牆面基層未處理平整造成的,

與施工品質有關,

這時候屋主就應該堅持建商要修繕到好,

若建商擺爛,屋主就不應該簽複驗單,

且勿自認倒楣而喪失自身權益。



那假如建商遲遲驗屋不過,

又該如何處理呢?

若建商實際屋況與預售屋契約內容真的差太多,

則消費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

主張契約無效退屋。



寧可在驗收時當黑臉,

也不要等到入住後再叫天天不應,

驗屋時有任何問題,

可於驗收單上請建商限期改善,

驗屋完成後,才給付交屋款,

依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交屋款至少為總價5%。


cross country movers,
較新的 較舊